经文:
佛告大迦叶:“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迦叶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所以者何?忆念我昔,于贫里而行乞。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大迦叶!有慈悲心而不能普舍豪富,从贫乞。迦叶!住平等法,应次行乞食;为不食故,应行乞食;为坏和合相故,应取揣(tuán)食;为不受故,应受彼食。以空聚想,入于聚落,所见色与盲等;所闻声与响等;所嗅香与风等;所食味不分别;受诸触如智证;知诸法如幻相,无自性无他性,本自不然,今则无灭。
‘迦叶!若能不舍八邪,入八解脱,以邪相入正法;以一食施一切,供养诸佛,及众贤圣,然后可食。如是食者,非有烦恼,非离烦恼;非入定意,非起定意;非住世间,非住涅槃。其有施者,无大福,无小福;不为益,不为损。是为正入佛道,不依声闻。迦叶!若如是食,为不空食人之施也。’
“时我,世尊!闻说是语,得未曾有,即于一切菩萨,深起敬心。复作是念:‘斯有家名,辩才智慧乃能如是!其谁闻此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从是来,不复劝人以声闻辟支佛行。是故不任诣彼问疾。”
分段诠释:
1、佛命迦什问疾:
经文:佛告大迦叶,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诠释:摩诃迦叶,汉译大龟,又名必钵罗,汉译普逐,是王舍城,摩诃陀国,婆罗门种,夫妻都是金色身,一起厌世出家,得阿罗汉果,在十大弟子中苦行第一。什注说“先佛出家第一头陀”,比佛出家还早。往昔从山中出来,形体垢腻,身穿粗弊衣服,到佛所来拜谒,比丘们见到他后生起轻贱心,佛为了使这些比丘们除灭这种不善心,见到迦什赞叹:“善来!迦叶”,便分给床坐。迦什推辞说:“佛是大师,我为弟子,为什么叫我和您共坐一床呢?”佛回答说:“我禅定解脱智慧三昧,大慈大悲,教化众生,你也一样,有什么差别呢?”诸比丘听后发起希有难得之心,都对迦什恭敬供养。迦什听后,常学佛行,慈悲救济苦人,苦行第一。每当佛讲法,便侍立佛侧,紧握双拳,惟恐手光外现,争佛光辉。
2、迦叶辞命:
经文:迦什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诠释:迦什见佛命令他前去问疾,便急忙告辞说,佛陀啊,我不能胜任前去问疾这件事。接着便如实向佛表述了他往日被呵责的事实。
3、叙述往日受折:
经文:所以者何?忆念我昔,于贫里而行乞。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大迦叶!有慈悲心而不能普,舍豪富,从贫乞。迦什!住平等法,应次行乞食。
诠释:到穷人居住区行乞食,其意在于清静比丘因道高德隆能种植福田,故行到贫民区行乞,本是一片悲愍之心,有四义:
一、穷人因昔人不种植福田,今日贫穷又不能值,来生复贫,贫贫相连,永无出期,现在迦什一心悯愍其苦,所以专到贫人家乞食;
二、佛弟子中四大声闻,得灭尽定,而迦什为得定之胜,其有施者,能令现世获报,想救济贫人交迫之苦,所以专向穷人区行乞。
三、人富贵后就容易娇奢难化,贫穷往往容易接受道法,所谓,富贵失人身,贫穷思道法。迦什现在想要化度他们,所以专向贫里乞食。
四、如若向富贵乞食,有名利之嫌,所以舍富向贫。这是迦什本怀,但岂知偏偏碰到维摩大居士,一顿棒喝,委屈之状不可言表。因为佛法是平等法,最忌拣择,也最忌偏执,迦什虽一片清净心,但行法不平等,心有拣择偏执,如是行乞法化利弊相兼。佛法至境是无缘大慈无缘大悲,慈悲双运的,“舍富从贫”,以悲为主,“舍贫从富”又以慈为主,皆不是住在平等法性,慈悲双运的乞食法,所以遭到痛呵:“有慈悲心,而不能普”。
折衷疏概括说:应次行乞者,不分贫富,不分染净,不唯不起贫富想,亦复不起心境想,随顺法性,无遮无障……,不然,外见贫富,内起分别,世相宛尔,心境不空,纵有慈悲,通身爱见,非比丘行乞之法也。
沿门托钵行乞法,只宜行于古印当时,现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时代不同,风俗亦异。中国人见和尚行同乞丐,便要讥谤,不但无益,反而造出诸如“寄生虫”“消极厌世”等身口意业来,故自佛法传入东土,中国和尚很少行乞,也没有大力提倡的必要,即使有人欣慕上座部佛教的做法,意在推行,在实际中也行不通的。
经文:为不食故,应行乞食;为坏和合相故,应取抟食;为不受故,应受彼食。
诠释:食有四种:
一、揣食,以香味触和合成的,可以揣握,所以叫揣食,也就是欲界食之种种。
二、愿食,如小孩在饥饿时看见沙子仿做的囊,而生命得以维系,是心愿所示,即愿食,也就如信念是人的精神食粮一般。
三、业食,地狱不食而活,由其罪业应久受苦痛。
四、识食,无色众生以识相续,命不断绝。
色身不受食则无力,无力则不能体证:“不食”之法身,所以说,为“法身不食”,现在应该行乞食,但心中必须时刻观照行乞食只是方便而不是修道者的目的,如若为活命而乞食便与道法相违;色身由四大五蕴和合而成,凡情贪执此和合相为我,为破此我执,所以领食欲界揣握之食;但如若偏执空法不行乞以滋养色身是断灭法,一味欲求色味忘却本真是凡情常法,即不可取,所以为了法身“不受”,现在才接受他人供食方冥合中道实相。正如宗门所谓“终日吃饭,未曾嚼着一粒米”。
经文:以空聚想,入於聚落;所见色与盲等;所闻声与响等;所嗅香与风等;所食味不分别;受诸触如智证;知诸法如幻相,无自性,无他性,本自不然,今则无灭;
诠释:肇注说,空聚也就是涅槃相。聚落即聚居的村落。乞食必入聚落,但心存贫富高低差别相便和佛法相违。应观聚落也是各种缘合,本性空寂,君臣无常位,贫富无定法,以缘起性空想入于聚落方可“终日聚落终日空聚落也”。但也并不是消除聚落才做空聚想,而是色性(聚落)当体即空,不是灭色取空,乞食者此心空明灵彻,一尘不染。所以如下便以六根六尘相对分别析空。色,是一切存在的概称,其本起是众缘所成,故名缘起性空,色性既然当体是空,故看见一切东西也如同盲人一样,应存本无有见,能见和所见皆不可得的观想。这并非说要乞食者闭起眼睛,而是心不贪执外境,以无住无念无相的心达到理事无碍的境地。色声香味触法合称六尘,是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攀缘的对象,如同前面所析“色”一样“无自性,无他性”当体即是空。
智证,是根本智证到真如的时候。现在能了知触性当体就是真如,受到触境,就如同证智一样,不起分别妄念,事不碍理,理亦不碍事。
意识以诸法的幻相为法尘,能了知法性本空,如幻如化,即不是自已无因无缘的生,又不是由他缘生,本来就没有生,现在也无所谓灭了。正如中论所说“诸法不自生,亦不众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如是如法如理,等心行乞。
经文:迦什!若能不舍八邪,入八解脱,以邪相入正法。
诠释:八邪:八解脱如下所列:八邪:1、邪见;2、邪思维;3、邪语;4、邪业;5、邪精进;6、邪空;7、邪念;8、邪命;
八解脱:1、内有色相外现色;2、内无色相外现色;3、净背舍;
1、身作证虚空处;5、识无边处;6、无所有处;7、非想非非想处;8、灭受想。
小乘八解脱:八背舍,亦名八解脱。背谓违背,舍即弃舍,背此净洁五欲,舍此着心,故名背舍。修此观故,发无漏智慧,断三界见思惑,证罗汉果,即转名八解脱也。
一、内有色相外观色:谓行人先观自己色身相状,坏烂不净,不可爱乐,一心静定。更想皮肉脱落,但见白骨,有八色光明,故云内有色相。又为欲界贪欲难断,虽已自观内色不净,故须复以不净观于他人之色,令生厌恶,以求断除,故又云外观色。此即初背舍,位在初禅天定。
二、内无色相外观色:谓行人为入二禅,已灭内身色相,故云内无色相。又为欲界贪欲难断,故犹观外不净之相,令生厌恶,以求断除,故又云外观色。此即第二背舍,位在二禅天定。
三、净背舍身作证:净即缘于净相也。谓行人于第二背舍后,除弃外色不净之相,但于定中练习八色光明,清净皎洁,犹如妙室之色,故云净背。心既明净,乐渐增长,遍满身中,悉皆怡悦,故又云身作证。此即第三背舍,位在三禅天定。
四、虚空处背舍:谓行人于欲界后已,除弃自身不净之色。初背舍后,又除弃内身白骨之色。第二背舍后,又除弃外身一切不净之色。尚余八种净色,皆依心住,若心舍色,色即谢灭,一心缘空,与空相应,即入无边虚空处定,故云虚空处背舍。此即第四背舍,位在四禅天定。
五、识处背舍:谓行人若舍虚空处,一心缘识,入定时,即观此定。依五阴等,悉皆无常、苦、空、无我,虚诳不实,心生厌背,而不爱着,故云识处背舍。
六、无所有处背舍:谓行人若舍识处,一心缘无所有处,入定时,即观此定。依五阴等,悉皆无常、苦、空、无我,虚诳不实,心生厌背,而不爱着,故名无所有处背舍。
七、非有想非无想处背舍:谓行人若舍无所有处,一心缘非有想非无想,入定时,即观此定。依五阴等,悉皆无常、苦、空、无我,虚诳不实,心生厌背,而不爱着,故名非有想非无想背舍。
八、灭受想背舍:受即领纳,想即思想,即五阴中受想想心也。谓行人厌患此心散乱,欲入定休息,故背灭受想诸心,是名灭受想背舍。
《瑜伽师地论》卷11:“解脱者:谓八解脱。一、有色观诸色解脱。二、内无色想,观外诸色解脱。三、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解脱。四、空无边处解脱。五、识无边处解脱。六、无所有处解脱。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八、想受灭身作证具足住解脱。”
迦什以为舍八邪才能得八解脱,不知法无邪正,邪正由心,邪正不二的大乘深理,故强调以八邪摄入正法,不必舍尽八邪,得八解脱。实则心邪法法皆邪,心正则法法皆正。迦什先前曾为大婆罗门,后得佛化导舍邪归正,故心中有影尘,菩萨在此洗涤其所执。邪正既一,便不相疾,所以说以邪相“入”正法。
经文:以一食施一切,供养诸佛及众贤圣,然后可食。
诠释:大乘佛法要求比丘食时作观想,运心普遍,上供十方佛,下及六道品,然后自食。而小乘人乞食,唯分与众僧,不能以一食普供法界诸化及施与四生,所以,在教迦什“为物福田”后,教再受食,能“以一食施一切”,便得无碍无尽法门,建立无尽无碍之心。这样,能施和被施,施物的功德,也和法性一样地普遍,不可限量,岂是小智小量之小乘人所可同日而语?
4、结成功德:
经文:如是食者,非有烦恼,非离烦恼;非入定意,非起定意;非住世间,非住涅槃。其有施者,无大福,无小福,不为益,不为损。是为正入佛道,不依声闻。迦什!若如是食,为不空食人之施也。
诠释:有烦恼而受食,是凡夫行径,但没有或远离烦恼这又是二乘人的行境,有凡有圣皆非究竟,所以双谴有无,双舍凡圣。依此法来乞食,念存真空观智,事理无碍,真俗含容,如此乞食,不落执障,日趋“非有烦恼,非离烦恼”的圆融事境,乞食生活便微妙清净了。二乘人因其浅智狭慧,无非探得诸法底源,以为有烦恼可断,不知烦恼也是缘起性空,所以力求除八邪得八解脱;大乘了知烦恼实相,体即真如,故不必舍八邪,而又不为八邪所烦恼,故“非有烦恼”,同时又能在八邪中得解脱,所以又说“非离烦恼”。法性无形无相,不落二边,所以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外境不取不舍,不入不出。二乘则不然,入定则不动,出定则不静,不能如菩萨一般动静一如,虽在世间行乞而又不住世间。为教化众生,圆满菩萨行,“应行乞食”,“应取抟食”“应受彼食”,虽证涅槃,亦不着于涅槃。又,法身是无形无相的,“量等虚空,体周沙界”,故布施者所得福报,也如法身法性,没有限止,自然“无大福、无小福,不为益,不为损”了。这种功德不但不是凡夫能分别校量,也不是声闻小智所能测度,故言“正入佛道,不依声闻”。接着菩萨深情地呼唤迦什告诉他,你如果能依于大乘理法如法如律观三轮体空行乞食,自己无相的功德就无尽无穷,这样不至于白吃人家米面,徒消供养。
5、结成不堪:
经文:时我,世尊!闻说是语,得未曾有!即於一切菩萨,深起敬心。复作是念,斯有家名,辩才智慧,乃能如是;其谁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从是来,不复劝人,以声闻辟支佛行。是故不任诣彼问疾。”
诠释:起初,佛命令迦什前去维摩诘处看望病情,迦什辞命说自己不能胜任,接着便如实向佛叙述了往昔乞食被呵的一段因缘,“因闻大法,耻小向大”,深赞一个在家居士有这样无碍辩才,也对所有的菩萨行者深起敬心,听了他的宣讲谁都得发起无上正等正觉的心,但是,因功德智慧远不及维摩菩萨,深怀敬畏,所以还是不敢前去问疾。
经文:
佛告须菩提:“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所以者何?忆念我昔,入其舍,从乞食。时维摩诘取我钵,盛满饭,谓我言:‘唯,须菩提!若能于食等者,诸法亦等;诸法等者,于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若须菩提不断淫怒痴,亦不与俱;不坏于身,而随一相;不灭痴爱,起于明脱;以五逆相而得解脱,亦不解不缚。不见四谛,非不见谛;非得果,非不得果;非凡夫,非离凡夫法;非圣人,非不圣人。虽成就一切法,而离诸法相,乃可取食。
‘若须菩提不见佛,不闻法。彼外道六师,富兰那迦叶、末伽(qié)梨拘赊(shē)梨子、删阇(shé)夜毘(pí)罗胝(zhī)子、阿耆(qí)多翅舍钦婆罗、迦罗鸠驮迦旃(zhān)延、尼犍陀若提子等,是汝之师,因其出家。彼师所堕,汝亦随堕,乃可取食。
‘若须菩提入诸邪见,不到彼岸;住于八难,不得无难;同于烦恼,离清净法。汝得无诤三昧(mèi),一切众生亦得是定,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养汝者,堕三恶道。为与众魔共一手,作诸劳侣;汝与众魔,及诸尘劳,等无有异;于一切众生而有怨心;谤诸佛,毁于法;不入众数;终不得灭度。汝若如是,乃可取食。’
“时我,世尊!闻此语茫然,不识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钵欲出其舍。
“维摩诘言:‘唯,须菩提!取钵勿惧。于意云何?如来所作化人,若以是事诘,宁有惧不(fǒu)?’
“我言:‘不(bù)也!’
“维摩诘言:‘一切诸法,如幻化相,汝今不应有所惧也。所以者何?一切言说不离是相,至于智者,不著文字,故无所惧。何以故?文字性离,无有文字,是则解脱。解脱相者,则诸法也。’
“维摩诘说是法时,二百天子得法眼净。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分段诠释:
1、佛命须菩提问疾:
经文:佛告须菩提:“你行诣维摩诘问疾!”
诠释:须菩提译作“空生”,“善吉”,“善现”,“善业”,因其生时,家室财室俱空,所以又叫空生。出家后在佛的十大弟子中获得“解空第一”的称号。五百罗汉们,“德非遍备,各有偏能,俱称第一”。
又有四大声闻之说,故须菩提也是四大声闻之一。佛曾命令过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神足第一的目健连,头陀第一的迦什,皆辞不堪,现在又命解空第一的须菩提,还不知他意下如何,有何原委可述?
2、须菩提辞命:
经文: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诠释:依常情须菩提解空第一,又深得无诤三味,人中第一,应该敢于担此重任,这证明他必知维摩诘辩才难当,解其门者,也必然会道出往昔一段因由。
3、叙昔时受折
(1)示贫富平等:
经文:所以者何?忆念我昔,入其舍,从乞食。时维摩诘取我钵盛满饭,谓我言:‘唯!须菩提;若能於食等者,诸法亦等,诸法等者,於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
诠释:维摩菩萨是居家之士,因其富贵而且慈善名称高远,所以,须菩提便揣着钵到维摩诘门下乞食,维摩诘便不由寻问取钵盛满饭,捧在手,告诉须菩提说,迦什是舍富从贫乞食,你是舍贫从富乞食,“悉乖平等之道”。岂不知贫富皆是无常。解空第一的须菩提虽然从理上解空,但遇事即乖,自以为“深入空理,触言无滞”,现在“致失抬屈”,也入不得。维摩菩萨,不但机锋锐利,而且方便圆融,如没有“取我钵盛满饭”之前便一顿理论的话,有吝惜之嫌,但又不马上给须菩提,恐其得钵便去,不能尽言论。又,万法以法界为体,万法即法界,刹海不为大,一尘不为小,食是万法中的一法,於食等者,则法法皆等,食等法等,示等心观法界之深理,就不该有贫富施与被施的分别,才不违佛法,如果你是这样解空的话,才可以取食。
(2)示邪正平等:
经文:若须菩提,不断淫怒痴,亦不与俱;
诠释:折衷疏说:淫怒痴即是贪嗔痴三毒,凡夫不觉其如毒丧失慧命,沉溺其中,是“不断”“与俱”,声闻人认为断了贪嗔痴三毒方能得定证法身入涅槃;而菩萨是观三毒自性当体即空,“淫怒痴”即是涅槃,故“不断”但也“不与俱”。所谓“贪嗔无自体,触境自成迷”,虽然在三毒中行化,不被三毒所转。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经中此类法语是菩萨的境界语,是行证达到境界后的表述,不能依文解字,“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若妄自“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毁坏戒定法规,学佛不成反成魔,慎之,慎之。
经文:不坏於身,而随一相;
诠释:一相即真,空却法界,声闻人认为人身污秽充满,七窍常流不净,唯有坏灭了这色身,才能证得清净“一相”的法身。所以折衷疏说他们:“是乃拨波寻水,灭器求金,非善达法界者也”。菩萨了达色身无自性,当体观空,故不必坏了色身,另求真空的“一相”。所以菩萨告诉声闻须菩提,不必“坏於身”,就能“随一相”。这些深奥妙理,对声闻来说自然是闻所未闻了。
经文:不灭痴爱,起于明脱,
诠释:痴爱,是生死的根本,也是生命的两根绳索,紧紧捆缚着使之不得解脱,所以声闻修道认为断了痴爱才可以获得生命的自在,而菩萨观痴爱真相即是明脱,所以不灭痴爱而起明脱。《涅槃经》所谓:“明与无明愚者谓二,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从现象上着眼痴爱与慧,解脱,明和无明是两个,但其本体无二无别,了达这个不二实性便可以“不灭痴爱,起于明脱”。
经文:以五逆相而得解脱,亦不解不缚。
诠释:五逆有事五逆和理五逆。事五逆是:弑父;弑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理五逆是:无明为父;贪爱为母;微细习气为阿罗汉;前七转识为佛身;五蕴色身为和合僧;二乘人以为灭了五逆罪便可以得解脱,这是“有作之修”,(折衷疏语)非是自性大用。菩萨知道:“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灭时罪亦亡,心亡罪灭两俱空,是则名为真忏悔”的真谛,不必舍离五逆相,即五逆相而得解脱,才是无作的修,无作的证。五逆相在菩萨观来和解脱相其性无二,所以五逆就是解脱相,所以不必再用什么道法来解,既无可解,尚有何缚,当然谈不到缚了。
(3)非邪非正明平等:
经文:不见四谛,非不见谛;非得果,非不得果;非凡夫,非离凡夫法;非圣人,非不圣人;虽成就一切法,而离诸相法:乃可取食。
诠释:四谛即苦集灭道四谛,谛是真实不虚的意思,即真理。苦是世间的果,集是烦恼,即世间各种的因,道是能断集灭苦的方法,是出世的因,灭是寂灭,寂灭即涅槃,是出世间的果。凡夫不知有四谛,不觉苦,顺乎情欲,陷深泥潭;二乘人以为真正有苦可受,便谋求离苦断各种苦因的办法,证得寂灭,殊不知,这是一种事受事断事修事证,不能体达法性妙理。菩萨明了四谛空无自性,即同真如,不见有苦可受,集可断,道可修,灭可证,所以说“不见四谛”;但是四谛实性又是真实不虚的,所以又“非不见谛”,这种说法是菩萨一种真俗不违圆融的说法,不可以执着于有,也不可执着于无。二乘人以为用修道的方法断集灭苦便可以得到清净涅槃的果,菩萨知道谛境也如幻如化,所以不以证小果罗汉为究竟,这便是“非得果”的用意所在。但又能说“非不得果”,因为另一方面四谛谛理真实不虚,依次修行可以出凡成圣,故言“非不得果”。得圣果是出离烦恼的意思,也就不是凡夫,叫做“非凡夫”,罗汉们以寂灭烦恼为究竟,以自利为目的,不救度众生,菩萨以各种方便救离众生,通达世出世间法,所以“非离凡夫法”。在凡夫看来和他们所言行无异,所以说“非圣人”,但又能出污泥而不染,但根又在污泥中,顺乎人情不被所转,和凡夫同,故言“非不圣人”;总而言之如果能够虽成就一切法,而不执着法相,便是体用圆融,事理无碍,才有资格和肚量消食人家的供养。
这一段激烈的论辩,对声闻的须菩提来说好似五雷轰顶,对破其法执大有裨益,对拓宽其胸怀也大有好处。
(4)弃正就邪明平等:
经文:若须菩提,不见佛,不闻法。彼外道六师:富兰那迦什,未伽黎拘赊黎子,删阇夜毗罗胝子,阿耆多翅舍钦婆罗,迦罗鸠驮迦旃延,尼揵陀若提子等;是汝之师,因其出家,彼师自堕,汝亦随堕,乃可取食。
诠释:外道六师:1、富兰那迦什:迦什是姓,名富兰那,执空为极。
2、未伽黎拘赊黎子:拘赊黎,名未伽黎,此云昧道执自然见。
3、删阇夜毗罗胝子:姓毗罗胝,名删阇夜,此云正胜执苦尽见。
4、阿耆多翅舍钦婆罗:名阿耆多翅舍,别号为钦婆罗极苦求脱。
5、迦罗鸠驮迦旃延:姓迦旃延,名为剪发矫乱沦者。
6、尼犍陀若提子:尼犍陀出家。若提子,母名。执定命见。
《金刚经》偈句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小乘人以为舍苦恼众生有清净佛可见,有无上正法可闻,因佛说法,因法修行证果。菩萨不然,明了法性本空,不可执着于佛见法见,正如楞严所谓:“报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折衷疏上说,文殊起了佛法二见,被贬向铁围山里,何况小乘人根智。如果能不执药成病,便是上乘功夫了。
古印有九十六派外道,外道,是心游正道之外,相对于佛法正道提出,没有贬意。这九十六种归纳其论点无非六种,如上所表。菩萨以大乘圆观观外道邪法自性本空,不出法界真如实相,故能随顺救度,如地藏一般“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而要须菩提依外道出家,以外道为师,岂不吓坏了他。声闻人不明邪性即空性,法性平等,邪正一如,法界没有邪正是非的分别,以为亲近佛得闻正法,所以要远离外道诸
师。疏赞说:“六师外道,为佛得菩提,云:胜方便缘,汝若同佛,以之为师;彼由邪见,实堕恶趣,汝愍彼故,亦堕恶趣,而行救济,同如来者,乃可取食;”。
(5)就邪毁正明平等:
经文:若须菩提入诸邪见,不到彼岸;住于八难,不得无难;同于烦恼,离清净法;汝得无诤三昧,一切众生也得是定。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养汝者,堕三恶道。为与众魔共一手,作诸劳侣;汝与众魔及诸尘劳等无有异。於一切众,生而有怨心,谤诸佛,毁於法,不入众数;终不得灭度。汝若如是,乃可取食!
诠释:须菩提及小乘人认为只有远离所有邪见,即不正见,断除烦恼的根本,才能到达不生不灭的涅槃彼岸。现在菩萨要须菩提们“入”一切邪见,不求到彼岸,是辩明:邪见相待于正见提出,彼岸相待于此岸提出,大乘佛法是不二法门,“邪正不二,彼此无别,若达不二平等,邪见即是正见,不到彼岸即是到也”(义疏卷第五)。那种畏逃现实,而取证那偏枯空寂的彼岸涅槃是不究竟法性的表现,也不能体达不二佛法。依正常情况菩萨应劝化有情远离苦恼,到达涅槃,为纠正须菩提等偏执“正见”、“彼岸”的毛病,反而“毁正”明正邪平等,体性无二。
又,小乘人以为八难是障道的因缘,以不逢八难为幸福;大乘体达难与无难体性一如,以八难为解脱,生值佛世与不生值佛世,法性依然自由自在,是常住不变的,“烦恼即菩提,必离难而求解脱,断烦恼而得清净者,非大乘圆融之旨也”(折衷疏卷二弟子品第三),故何必离了八难,才得无难呢?
又,小乘人以为断除了各种烦恼远离染污法,便能证得清净法,不知“烦恼体性,即是实相,若同烦恼,即是同于实相,离清净法,即是不离”的道理,故菩萨欲使其反正自如,体达实性,便要须菩提和烦恼同等,离开他所偏执的清净法,不要以为在烦恼之外还另有菩提可觅,在染污法之外还别有清净法可得,应直下识得。
无诤三昧有二种:一、内顺实相,二、外不违物心。内外祥和不相违背,故名无诤。三昧,是正定义。须菩提和迦什一样自恃解空第一,得无诤三昧,能为他人种植福田,故选贫择富,殊不知,得定与不得定,群生与须菩提性常自一,自性无诤,一切众生同具,所以须菩提自恃得定之时,早已和众生为二,自他分离还谈什么无诤呢?所以菩萨说,你得无诤三昧,一切众生,也得这个定,你没有什么可以自恃和执持的。
小乘认为成阿罗汉就是福田,供养罗汉便种植了福田,可以得大福报。法界本体空寂一如,若没有福田相可以贪执,也就无所谓“供僧得福”了。认定有福田可植,给群生得福,这从法性本寂的角度来说是不正见,那么,供养狭小偏执不正见者因贪执,也会招致堕恶鬼、地狱、畜生三恶道。又,此段经文核心在表明“田非田不二,恶道善道,体性无别”。
魔佛一如,其相有异,其实相不差,小乘人能入佛界,不能入魔,不体达魔佛实相。现在菩萨要其和众魔共一手来作一切尘劳事业,并说须菩提你和众魔及诸尘劳相平等而没有差别,这实是就不二法门,诸法实相说的。正如折衷疏所谓:“耆婆揽草,无非妙药”而己。小乘人觉得自己出了三界,众生没有出三界,即不救度众生,也不对众生起怨心,尽其量,也只能顺行,不能逆行。大乘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之理,纵有怨心也是和慈心同体的,虽有何妨?又,对众生的烦恼业障生起怨害心正是菩萨大慈大悲的表现。佛法僧三宝诚然是世人所尊,但一落法执及三宝之见,便早己乖了至法,故菩萨顺逆自如,便能对众生有怨害心,谤佛毁法。正如中国禅宗云门所谓“一棒打杀给狗子吃,称为知恩报恩;大藏(即大藏经)为拭脓疮纸,方曰尊法赞法;”但是学人应知,这是非证莫了的意境,凡夫情见不可借口毁谤三宝,放逸律行。
古人有云:“一片白云横谷口,几多归鸟尽迷巢”,须菩提等人的行事和大乘理事相比较,便是此有限量境界。自以为能“除八难,断烦恼,远尘劳,得三昧,为世福田,于众生有恩,赞叹三宝,得至灭度,”所以菩萨“一一翻之”(折衷疏卷二)。
4、叙昔日生惧:
经文:时我,世尊!闻此茫然,不识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钵欲出其舍。
诠释:佛陀,当时我听了维摩诘的话,不完全懂得他在说些什么,茫然无措,便想丢了钵拔脚就走!
5、叙取钵勿耻:
经文:维摩诘言:‘唯!须菩提!取钵勿惧,於意云何?如来所作化人,若以是事诘,宁为惧不?’我言:‘不也’。维摩诘言:‘一切诸法,如幻化相,汝今不应有所惧也。所以者何?一切言说,不离是相,至于智者,不着文字,故无所惧。何以故?文字性离,无有文字,是则解脱。解脱相者,则诸法也。’
诠释:须菩提只解我空,未能法空,故听了菩萨这样说,连钵都不想要了。故菩萨以假劝化须菩提,不要被幻化现象所蒙惧,诸法如幻如化,没有自性,言语文字也是这样,智慧的人能深入现象本质即空性而没有颠倒想和惧怕心,如能在体解我空破除我执的同时又能体解法空破除法执,就能得解脱。
6、总结不堪原因:
经文:维摩诘说是法时,二百天子得法眼净。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诠释:总上释论,须菩提虽然在十大弟子中得解空第一的称号,但在日常运用中却有凡圣、染净、邪正、佛魔等各种分别,“说时虽悟,用时尚迷”(太虚语),所以托钵于不可思议的维摩诘便进退两难,于文字言语间不得自在,也正是经中所谓“龙象蹴踏,非驴所能”。即一切法平等,食与不食也平等,所以又有什么可以恐惧的呢?原因是须菩提在一切法外企图寻求清净法性,所以菩萨在和须菩提一悉思想交锋之后,正言以告:“解脱相者,则诸法也”。
法眼净即清净法眼,法眼即照见一切法门之眼。在此情境下,佛请他前去问疾他当然不敢了。
- 《维摩诘所说经》第40课——如何对治情绪03
- 《维摩诘所说经》第42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