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论:
“然证此心有迟疾。有闻法,一念便得无心者;有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乃得无心者。长短得无心乃住,更无可修可证。实无所得,真实不虚。一念而得,与十地而得者,功用恰齐,更无深浅。只是历劫枉受辛勤耳。”
句解:
“然证此心有迟疾。有闻法,一念便得无心者;有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乃得无心者。”
证悟此心的,因根基和助缘而有差别。我等要做的,则是锻炼根基,积聚助缘,清除业障,故而必须做前期的集资清障的修行。
此乃顿悟者和渐修者的差别,其间区分,牵涉颇多。
“长短得无心乃住,更无可修可证,实无所得,真实不虚。”
无论时间长短,如果能够清晰明了,无执安住,便可了知除此心之外,其他无任何事物可求。明白自性本性既空无一物,亦明然全知。二者双运,唯一觉性。
“一念而得,与十地而得者,功用恰齐,更无深浅。只是历劫枉受辛勤耳。”
一念而得此自性本性,与十地菩萨所得的自性本性,就心性的本体而言,全无异质,只是一个快捷,一个迂回而已。
正论:
“造恶、造善皆是着相。着相造恶,枉受轮回;着相造善,枉受劳苦。总不如言下便自认取本法。此法即心,心外无法;此心即法,法外无心。心自无心。亦无无心者。将心无心,心却成有。默契而已,绝诸思议。故曰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句解:
“造恶、造善皆是着相。着相造恶,枉受轮回;着相造善,枉受劳苦,总不如言下便自认取本法。”
造善造恶,必有三轮,三轮不空,即为着相,着相善恶,皆以无明为基础,故轮回不息。
禅宗直指时说的善恶,往往不仅指道德层面的善恶,乃至持戒修定,都为造作之善,不得究竟,故而“枉受劳苦”,因此不如直指人心,体取无生,不论禅定解脱,故曰:总不如言下便自认取本法。
“此法即心,心外无法;此心即法,法外无心。心自无心。亦无无心者。将心无心,心却成有。”
如何认取本法呢?这一大段讲认识心的窍诀。“此法即心,心外无法”(色即是空),此本法就是心,除了这颗心没有其他的法(唯一)。“此心即法,法外无心”(空即是色),此心就是一切显现,离开一切显现也找不到另外的心(自成)。“心自无心。亦无无心者。”,心自体根本找不到,但不存在一个“无心”(无有)。“将心无心,心却成有。”,于胜义讲,无心能生一切法,法法平等。于修持上讲,“无心”成为对境,则“无心”成有法。
“默契而已,绝诸思议。故曰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句解:“默”,静寂;“契”,明悟。默契,即“安住觉性”。从修行角度讲:分别与不分别相契而寂。这明悟任何思议都无法触及,也无法表达,默契者自知自明,如人饮水耳。故曰: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正论:
“此心是本源清净佛,人皆有之。蠢动含灵,与诸佛菩萨,一体不异。只为妄想分别,造种种业果。本佛上实无一物,虚通寂静,明妙安乐而已。深自悟入,直下便是。圆满具足,更无所欠。纵使三祇精进修行,历诸地位,及一念证时,只证元来自佛,向上更不添得一物。却观历劫功用,总是梦中妄为。故如来云:“我于阿耨菩提,实无所得。若有所得,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又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菩提。”即此本源清净心,与众生、诸佛、世界、山河,有相、无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无彼我相。”
句解:
“此心是本源清净佛,人皆有之。蠢动含灵,与诸佛菩萨,一体不异。只为妄想分别,造种种业果。本佛上实无一物,虚通寂静,明妙安乐而已”
心之本性,即是清净法身佛,人人皆备,一切有情和诸佛皆具一性,因不明本体而妄想分别,故而所见所感不同,谓之业果。但无论分别万千,历历森罗,于自心本性上却一无所有而了了常知,体味之“虚通寂静,明妙安乐”。
“深自悟入,直下便是。圆满具足,更无所欠。纵使三祇精进修行,历诸地位,及一念证时,只证元来自佛,向上更不添得一物。却观历劫功用,总是梦中妄为。”
此段强调禅宗直指的殊胜简捷。说于此本性,需要深深明悟,虽说是深深,但并非曲折,当下无心明了即是,若能直体透脱,即能明悟此心殊无欠缺,即使通过三大劫精进,经历五十二位次,一念自明时,也和最初的明悟一样,没有添多一样别法。由此,如果放弃直指明悟,次第渐修,期间经历,如梦中所为,虚妄无常。
“故如来云:“我于阿耨菩提,实无所得。若有所得,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又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菩提。”即此本源清净心,与众生、诸佛、世界、山河,有相、无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无彼我相。”
引教言,说如来教:当初佛陀因地时,在导师燃灯佛处,没有得到任何实有法,如果当时佛陀认为若有所得,则燃灯佛不会予以认可。佛陀言教:看一切法本质空性,故而显现各异,实质本等,此心即胜义菩提心。于本性的层面,万法平等,无人无我无能所。
- 《黄檗禅师传心法要》第18课
- 《黄檗禅师传心法要》第20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