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
1、应当舍离所行杂有世间八法的上师。
2、应当舍离有害于心和觉受的眷属与恶友。
3、应当舍离过于散乱及多恼害的住所与寺院。
4、应当舍离以偷盗、强抢、狡诈手段谋求的生计。
5、应当舍离有害于心和觉受的事与所作。
6、应当舍离有害身体的食物与举止。
7、应当舍离以欲望吝啬所束缚的贪执。
8、应当舍离令他人不起信心之因——放逸行为。
9、应当舍离无有意义的住行之事与所作。
10、应当舍离隐藏自己过失、宣扬别人过失之举。
上堂课回顾:
2、应当舍离有害于心和觉受的眷属与恶友。
心和觉受:心包括念头和情绪,从唯识的角度指阿赖耶识,也包括意识层面,觉受指修行的感受,从唯识的角度在意识层面。
有害:邪见,贪嗔痴慢疑的念头、想法、情绪和感受。
眷属和恶友:眷属指亲人和随从,恶友指有害的朋友。
舍离恶友易,但辨别恶友难;舍离眷属难,但体现出离心。
3、应当舍离过于散乱及多恼害的住所与寺院。
散乱和恼害:1、生活的地方或者依止的寺院,没有安全,或者有过多的世间活动及其咨询、事务,导致因贪嗔痴而散乱和恼害;2、修行没有准确目标,仅限于世间善法,仅限于小乘,没有系统的空性正见及其修法,虽然不一定产生恼害,但不能皈依于大乘佛法,属于一种散乱的范畴
4、应当舍离以偷盗、强抢、狡诈手段谋求的生计。
偷盗:我们不会有明显的偷盗,但会有一些不明显的偷盗,比如占别人便宜什么的。
强抢:我们不会有明显行为上的强抢,但会有利用一些因缘进行合理的强抢行为。
狡诈:我们不会承认自己狡诈,但我们将狡诈称为成熟或者智慧,然后开始狡诈。
5、应当舍离有害于心和觉受的事与所作。
心和觉受:心,指意识和阿赖耶识,觉受为直觉意识。
有害:邪见,贪嗔痴慢疑的念头、想法、情绪和感受。
事与所作:能够引发贪嗔痴慢疑觉受的身口意行为。
和第2个舍离有区别,前者是眷属与恶友,而这种是自身在邪见和习气驱使下的行为。
则以个舍离是“能”上的舍离,可以将后面几个事的舍离全部囊括。
总结:舍离能所两方面有害于心和觉受的对境。后面的五个舍离也在这个范围内。
这堂课内容:
6、应当舍离有害身体的食物与举止。
食物:1、酒;2、肉;3、五辛;4、不当药物;5、不洁食品。
举止:1、贪之举止:执着于财、色、名、食、睡而产生的诸多行为;
2、嗔之举止:执着于嗔心及其对境而产生的各种行为,如打架、骂人、嫉妒、仇恨······
3、痴之举止:邪见、放逸、贪睡······
4、慢之举止:炫耀、骄傲、冷漠、比较······
5、疑之举止:不信、犹豫、放逸······
7、应当舍离以欲望吝啬所束缚的贪执。
欲: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
悭:耽着法财,不能惠舍,秘吝为性,能障不悭,鄙畜为业。
贪:于有、有具染着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
束缚:念头和情绪不离对境。
8、应当舍离令他人不起信心之因——放逸行为。
放逸:于染净品不能修防,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
不修防:1、不受戒;2、不修定;3、不修慧。
不放逸:精进三根,于所断修,防修为性,对治放逸,成满一切世出世间善事为业。
9、应当舍离无有意义的住行之事与所作。
无意义:与解脱和成佛没有关系的所有事物。关键是菩提心。
10、应当舍离隐藏自己过失、宣扬别人过失之举。
隐藏过失增长我执习气,种下恶果种子。宣言别人过失满足嫉妒和嗔恨心理,对内种下恶劣习气,埋藏未来的外在逆缘。
- 《胜道宝鬘论》第17课
- 《胜道宝鬘论》第19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