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
容易混淆之十法:
1.信心与欲望容易被混淆。
2.慈悲心与贪爱心容易被混淆。
3.所知实相空性与心造作的空性容易被混淆。
4.法界与断见容易被混淆 。
5.觉受与证悟容易被混淆。
6.谨言慎行与诈现威仪容易被混淆。
7.灭尽迷乱与被魔携持容易被混淆。
8.成就者与骗子容易被混淆。
9.行利他与行自利容易被混淆。
10.善巧方便与虚伪谄诳容易被混淆。
大体内涵:由于凡夫迷乱,很多时候不了解别人,更不了解自己,对修行中一些甚深境界更是无法明了,故而经常会混淆各种情况,自欺欺人,故而有这十个教言。
上堂课总结:
1.信心和欲望的体现都可能表现为虔诚、追随、修行,但目的不同。信心的目的是解脱,而欲望的目的是世间需求:好奇心、安全感、归属感、物质利益、虚荣心……
对治:闻思和内观,让虔诚、追随和修行不离开三主要道。
2.慈悲和贪爱在内心的感受非常相似,都释放出爱意和温暖,都能够表现出“无我”的征象,区别在于慈悲不分对境,不求回报,不忧他夺,而贪爱反之。
对治:
1.闻思和内观,明白慈悲和贪爱的差别;
2.修行四无量心中的“平等舍”,体会不分对境、不求回报和不忧他夺的慈悲;
3.于各种外境前,训练三种不分的慈悲心。
这堂课内容:
3.所知实相空性与心造作的空性容易被混淆。
原因:
1.分不清意识捏造和自心明了的差别,意识捏造还分思维捏造和直觉捏造,其实就是大圆满中如何区分“意识”和“明智”的法要;
2.分不清阿赖耶识和法性的区别,即将普通禅定中的“无念之明”等境界当成法性。 其实就是区分“阿赖耶识”和“法性”之差别的法要。“无念之明”和“无念明了”,一字之差,天悬地隔。
对治:
1.听受窍诀;
2.修行禅定和反观;
3.体会思维和直觉的差别;
4.体会禅定境界和开悟明了的差别,禅定不消烦恼,不生虔诚、不生慈悲,而开悟反之;
5.依靠善知识。
4.法界与断见容易被混淆。
法界:法泛指宇宙一切万有事物,包括世间、出世间法。法是“轨持”,即一切不同的万事万物都能保持各自的特性,互不相紊,按自身的轨则运行存在。界是界别,即分门别类的不同事物各守其不同的界限。法界有一法界、三法界、四法界、五法界、十法界等说法。这里的“法界”指的是真如法界。
断见:和常见相对的见解,认为本质是“什么都没有”,其实只是意识捏造的指向或者是对某个禅定境界的指认。
原因:对于“无”的领悟差别。法界之“无”,指的是无实质,但有清晰的明分,而断见之“无”,要么是意识捏造,要么是意识对某个禅定境界的误认。前者之无,是全体能所双亡,但明了清晰的无,而后者的无,仅仅只是意识的对境,是指向或者二元对立的境界。
对治:
1.闻思中观、唯识、如来藏的经论;
2.禅修单空、空性;
3.跟随具德上师并领受窍诀;
5.觉受与证悟容易被混淆。
觉受:觉受即修行人产生的直接感受,能境上有“乐、明、无念”及其一些神通等等,所境上可以看到很多殊胜的景象,如佛菩萨像和如天界的环境等等。《楞严经》中五十阴魔即属于觉受。
证悟:对万法即心之本质的明悟。伴随一些乐明无念、大地平沉等境相。
原因:见解不成熟,修行方向错误,见地错误。因心之内外的境相有些相似而误认。
对治:1、长期闻思中观、唯识、禅宗、大圆满的经论;2、长期禅修反观内心,做各种见地的区分;3、跟随具德上师并领受窍诀。
6.谨言慎行与诈现威仪容易被混淆。
原因:谨言慎行可能是修行较好,也可能是防止出错,诈现威仪纯碎是为了骗人。但都表现为姿态端庄、言语和缓、行为优雅。
对治:
1.于人,长期观察,不因暂时的观感而匆忙结论;
2.于己,反观内心,思维因果不虚。
7.灭尽迷乱与被魔携持容易被混淆。
原因:灭尽迷乱即成就,会出现神通,被魔摄持也会。
对治:
1.于人,长期观察,不因看到神通而盲目崇拜;
2.于己,内观自心是否有傲慢,是否烦恼减少,信心和慈悲增加;
3.跟随具德上师。
8.成就者与骗子容易被混淆。
原因:由于初学者不具备闻思和修学的能力,容易被表象的殊胜如法和自心的混沌迷信所误导。
对治:1.大量闻思;2.多方对比;3.贴近观察;4.跟随修学。
9.行利他与行自利容易被混淆。
原因:不明自己的真实发心,缺乏闻思和内观。
对治:1.闻思、内观;2.跟随具德上师。
10.善巧方便与虚伪谄诳容易被混淆。
原因:因为言说及行为的不确定性,以及判定者的幼稚,导致善巧方便被当成虚伪谄诳,而虚伪谄诳被当成善巧方便。
对治:
1.于人,长期观察和等待最终结果;
2.于己,反观内心思维因果不虚。
- 《胜道宝鬘论》第33课
- 《胜道宝鬘论》第35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