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
勿舍之十一法。
1、不要舍弃利他根本的悲心。
2、不要舍弃本是心之自光的现相。
3、不要舍弃本是心性游舞的分别念。
4、不要舍弃本是智慧之启示的烦恼。
5、不要舍弃能增上觉受证悟的欲妙。
6、不要舍弃本是善知识的病痛。
7、不要舍弃本是法性鞭策的怨魔。
8、不要舍弃本是悉地的应运而生之事。
9、不要舍弃作为智慧道梯的方便道。
10、不要舍弃能身体力行的一切法行。
11、不要舍弃尽微薄之力也利他的意乐。
上堂课回顾:
1、不要舍弃利他根本的悲心。
悲心的概念:悲为拔苦。
悲心、大悲心、菩提心的区别:悲心的基础是怜悯心、恻隐心,是大多数人都具备的素质,悲心的范围和深度比怜悯和恻隐要大,标志有“舍心”,属于阿罗汉层面。大悲心和悲心的差别也有广度和深度的差别,格鲁和宁玛对此略微有些不同,广度都认同,深度则不一样。格鲁认为大悲心和悲心的差别在于是否对众生有“悦意慈”,这个需要通过对众生修知母念恩报恩才能产生,但阿罗汉的悲心程度不够深广,阿罗汉的悲心如母式悲心,只能看到子女的痛苦而为之悲泣,而大悲心如父式悲心,看到儿女痛苦着立即施救。宁玛认为大悲心和悲心的区别在深度上的体现就是智慧不同。大悲心和菩提心的内涵基本一致,但菩提心一词,更加重视智慧。
七因果:正等觉佛果从菩提心生,菩提心从增上意乐生,增上意乐从大悲生,大悲从大慈生,大慈从报恩生,报恩从念恩生,念恩从知母生,总共有七对因果。
大悲心之理:
大悲分之理分五:一、大悲初时重要 二、大悲中时重要 三、大悲后时重要 四、总示大悲三时重要 五、特别教诫应以大悲与菩提心的教授为中心。
大总结:悲心的基础是恻隐、怜悯之心,是有情本具的品质。考古学中,将发现断肢愈合的大腿骨作为人类社会开始文明的标志。恻隐心、悲心、大悲心和菩提心的区别在于广度和深度的不同。对于大乘佛教修行人来说,悲心是一切成就的基础。怜悯心因修四无量心而成悲心,修知母念恩报恩(七因果)而成大悲心,加大智慧(增上意乐)成佛而成菩提心,到达极点则成为胜义菩提心。
《入中论礼赞文》:“声闻中佛能王生,诸佛复从菩萨生,大悲心与无二慧,菩提心是佛子因。”
《入中论》中有这样的偈颂:“悲性于佛广大果,初犹种子长如水,长时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赞大悲心。”
这堂课内容:
从2到9,其实都是说明心之体、相、用的关系。只要说清楚三者的关系,8个问题就迎刃而解。
2、不要舍弃本是心之自光的现相。
舍弃:是排斥和放弃的意思,即中观里面说的“遮破”。
心:指本体之心。阿赖耶识之心因有末那,无有明显的排斥但会有无明,埋下排斥的可能性,而意识之心会有排斥。
自光:本体之心未经扭曲(二元对立)的作用。体、相、用。
此问题牵涉到一个大问题,《定解宝灯论》:“究竟见是无遮还是非遮”的问题,引发一个概念“法性定”,以证明究竟见中全部遮破,因此,自续和应成的差别就在于是否破显现。而关于破不破现象的问题,经论中有很多矛盾和模糊的表述:
无需破:
麦彭仁波切:没有遮破显现的中观。帝洛巴:显现不会束缚我,执着才会束缚我。
法王如意宝在直指心性中诠释无垢光尊者的话:显现山,不对它进行遮破,要破的是山的分别念。庞蕴居士:“但自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
需要破:永嘉禅师:“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若人识的心,大地无寸土”、《心经》:是故空中无色,无眼耳鼻舌身意······无智亦无得。《入中论》:“若许现起真实知,行者五蕴皆非有”、《三摩地王经》:“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六根若是量,胜道复益谁。”
模糊:《中庄严论》:“万法若有一成实,诸所知成永不现,万法无一成实故,无边所知了分明。”
需要破的理证:
1、共同显现分决定是胜义理论的所破,其理由为:
(1)显现分需要安立为远离戏论之故。
“显现分的自性也需要安立为离戏”这是决定的,瓶等显现本是二取的戏论法,如果不抉择为不成立,则不能成立远离戏论。
(2)承许显现外的所破,应成毫无关系故。
有人说:不必要破显现,只遮破堪忍法或胜义中存在自体,就能抉择显现法为空性。
此说不合理,所谓“破堪忍法或胜义中存在自体”,是破显现,还是不破显现?如果破,则和承许不破显现的观点相违;如果不破,则应成只是显现外的堪忍法等,自体本空,显现本身并没有以理抉择为空性或者离戏,因为二者无关系之故。
(3)不破显现法,现空无法双运故。
从显现的角度,无法安立现空是一味无别的大双运。《定解宝灯论》云:“空与不空非双运,如黑白绳搓一起。”
若说:虽然破显现,但只是在胜义中遮破,并不是名言中遮破。
答:这样应成:应成派和自续派只是说法上有差别,意义上并无差别。
(4)不破分别心前的显现分,应成真实名言谛中无法安立无颠倒的基道果故。
不破分别心前的显现分,应成:能取所取所摄的法不成立是客尘法,诸法本性不成立为离戏自性清净,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基;圣者根本慧定为毁坏显现法之因,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道;佛陀智慧前存在山河大地等的不清净显现,不具二种清净的功德,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果。
(5)抉择离戏大空性时,不遮破显现,以世俗和胜义谛观察将有三三过失故。
世俗谛中承许不破显现的三大过失:
一、用处不对:现在是抉择胜义谛的时候,不必要对名言谛分析,不应说东答西。
二、没有必要:说是显现法依然存在,只是显现上没有一个他法,这像说人头上没有牛角一样,道理显然,不必要费力分析。
三、字句相违:一面说“显现以显现不空”,不空即承认实有,一面又说“理所破(胜义理论的所破)在二谛中都不存在”,显然字句相违。
胜义谛中承许不破显现也有三大过失:
一、前后矛盾:既然说“显现以显现不空”,等于承认显现自相实有,又说“理所破在胜义谛中不存在”,前后矛盾。
二、自许相违:自己承许无遮空性,又承许“显现不空,显现上实有空”,这样间接有了承认的法,成了非遮他空见,和自己承许的无遮自空见相违。
三、依空性也不能产生世俗显现:因为你所承许的空——显现的实有空,在二谛中都不存在,而不空的显现在二谛中都存在,由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实有空”永远不可能产生“二谛中实有的显现”。
2、如经云“万法如芭蕉,空无实体”,以此推理一切显现法连极微尘许也不存在之故。
以胜义理论观察会发现,一切显现法都如同经中所说,如芭蕉树那样空无实体。譬如花绳不观察时似乎是有,但如果从粗大逐渐分解到细微,最后连无分微尘也不存在,悉皆空无自体。因此,所谓不空或者不能遮破之法,在所知法的范畴中,连极微尘许也不存在,万法应当抉择为如兔角、石女儿一般,本空离根。
《入中论》云:“设若观察此诸法,离真实性不可得。”又云:“如石女儿自性空,真实世间俱非有。”《定解宝灯论》云:“若问仅思空性言,则当承认无遮见。”“二谛之中皆无生,于说无遮有何疑。”
3、 胜义理论不破显现法,则非中观自空派之观点故。
破还是不破:
一、圣者根本慧的境界,犹如秋天中午的虚空万里无云、极为清净一样,连极微尘许的所缘相也没有。因此,在抉择根本慧的真实境界时,需要遮破一切能取所取的相,故连共同显现也一并破除。
二、虽然实相如是,毫无变异,但在迷乱有情的心识前,犹如毛发般无而显现,故在宣说众生迷乱根识的境界时,暂时随顺世间的承许,不遮破显现。
从具体修行的角度总结:
单空修行:需要破,破有两种:1、现有执无;2、现执俱无,但有程度。修行语。
空性正量:四边俱无,言语思维不及,显现和执着俱无,但和单空的现执俱无不同。境界语。
后得:显现虚幻,破与不破随缘宣说。
大手印:安住心之光明时,显现只是光明的显现,故而无需破显现,但需破光明的实有。
大圆满:安住法性时,显现自解脱,破与不破,都是两头话。安住为主时,以意识和觉受去看显现,不空需破,完全安住法性,以法性去看显现,本来解脱,无需破。
菩萨净见量:光明的直接显现,根本没有破和不破的问题。
回到题目:心之自光,因“心”的见地不同,而决定破还是不破。完全的自光,不舍弃。但扭曲的自光,根据见地的需要,决定舍弃与否。从唯识的角度,见分和相分一致,但和自证分就不能完全一致,于自证分的角度,需舍弃,此是“破相”,于阿赖耶识的角度,亦需舍弃,此是禅定破显现,从法性的角度,需要破阿赖耶识,此是区分阿赖耶识和法性。但仍是法性之后,一为法性定,显现为光明,没有破与不破的分别念;二为大圆满修行,显现和法性一致,任其自解脱;三为后得境界,随顺世俗。
五重唯识观:
从五重唯识观看舍弃的顺序:
一、遣虚存实识,空有相对,说明唯识之空的特点;二、舍滥留纯识,心境相对,破相分;三、摄末归本识,体用相对,破用;四、隐劣显胜识,王所相对,胜用破劣用,大用破小用;五、遣相证性识,事理相对,求一致,不破。
以上五重观法中,前四重就依他识相观察唯识理,后一重就圆成识性观察唯识理。如此,空有、心境、体用、王所、事理五种,从粗到细,展转相推,到第五重,实证唯识妙理,于是进入理智冥合的境界。
- 《胜道宝鬘论》第19课
- 《胜道宝鬘论》第21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