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堂课总结:
现在讲如来藏品,从八个角度去诠释如来藏,谓之“八义”(以本体与因清净义、果与业成就义、诸功德相应义、以补特伽罗分类行义、分位唯一名分析义、如空遍行义、恒时不变义、诸功德无别义。),已经学了六义,现在正学习第七义:恒时不变义。恒时不变义包含三个分位,现在讲“不净位”的恒时不变义,且分五个部分去讲,已经学了“有法显现生灭理”,说世间一切万法,总是生生灭灭,外境世界和有情六根都是刹那生灭的体性,细无常的身心也不停迁流动摇,注定消亡。
这堂课内容:
接着讲解剩下的四个部分。
丑二、法性无灭理:
犹如虚空以诸火,往昔何时未曾烧,
如是佛性死病老,诸火亦复不能烧。
颂词前二句讲虚空无灭的比喻;后二句讲佛性不灭的意义。首先前二句“犹如虚空以诸火,往昔何时未曾烧” , 即虽然一切有为法都能以劫末火、地狱火、普通火来烧尽,但是无为法的虚空以这样的三火,无化怎样也无法烧毁,何时也未曾烧毁过。此三种火代表能毁灭的因,任何有为法在遇到强大的违缘时就会毁灭。一般对脆弱的有实法以普通火就可以烧毁,譬如在森林里点火,很快就会把整遍森林烧光,但虚空恒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这是第一层意思。地狱的火比普通的火强烈很多,整个无间地狱充满了熊熊烈火,众生的身体都变成了火,连身体的形像都没有,就算用这样炽然的烈火还是烧不到虚空的。再来,最大的劫末火从无间地狱一直烧到初禅天,在这当中的万事万物都被烧尽无余,但是虚空还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也不会受到半点的威协,虚空永远寂然不动,是不生不灭的永恒法,因其毕竟是无为法的缘故。无论任何法只要有生,则必定会被某法所毁,这样的生灭法完全都是属于有为法的范畴。所以佛在《陀罗尼自在王经》中说:“此四大中,唯虚空大以为最胜,以为大力,以为坚固,以为不动,以为不作,以为不散、不生不灭自然而住。”
接下来讲颂词的后两句“如是佛性死病老,诸火亦复不能烧”。即轮回的有情无一例外,都会被老、病、死的烈火烧毁。这里的“老”比喻普通的火;“病”比喻地狱的火;“死”比喻劫末火。
依次而言,首先五欲成熟的时候,衰变的老火就会焚烧我们,老火烧身的时候,诸根就会衰退,眼根衰退后就看不清色法;耳根衰退后就听不清楚声音;舌根衰退后就尝不出味道;意根衰退后就失去记忆;身根衰退后就无力行动。即使六根有这样的衰变,但佛性如来藏没有丝毫的变化,佛性也没有变老,变得衰弱,也不会变瞎,也不会变聋,也不会变得有皱纹等等。
病火可以烧尽很多很多的东西,通过疾病感受一层一层的痛苦,但对佛性如来藏没有任何影响,当四大不平衡的时候,就会出现疾病,当病火焚烧时,身心会日日夜夜感受痛苦,如果患了癌症病,可以在短短的几月中就会烧死。虽然身体因为烈火而刹那刹那地恶化,但佛性如来藏也不会因此而有丝毫的改变,佛性不会病坏,不会恶化。当五蕴坏灭的时候,四大接替的死火,又在极短的时间里会将我们烧尽,此时再想住世,一刹那也不可能,谁也无力遮止死神的降临。 就算是最猛烈的死火,也无法令法性如来藏断灭甚至连一丝 一毫的变动也不可能出现。
无论是老、病、死,对佛性如来藏来讲都没有丝毫的影响,永远不会迁变,恒时如如不动,真如本性恒时也不会离开,本来它就是如虚空般的大无为法,任何因缘对它作损害或利益,也不能使他有所改变。佛经云:“世尊,生死者,但随俗所有。世尊,死者诸根隐没,生者诸根新起,非如来藏有生、老、死,若没若起。世尊,如来藏过有为法相,寂静常住、不变不断故。”意即:(世尊,所谓的生死,是随世俗所有。世尊,所谓的死就是诸根隐没,所谓的生就是诸根新起,所以说死亡是意味着另一期生命的开始。这不是说如来藏有出生、衰老、死亡;有隐没或有新起。世尊,如来藏超过有为法的相,它是寂静、常住的、没有任何迁变的、恒时不间断的缘故)
丑三、广说实相分三:一、比喻;二、意义;三、彼等对应。
寅一、比喻:
地者依于水而住,水则依于风而住,
风复依于虚空住,虚空不依地等住。
这一偈颂是以器世界的成、住作比喻。比喻当中要辨别依法而住和不依而住。“依法而住”的就是地、水、风,这些都是由其特定的因缘引起而有的;“不依而住”的仅仅是虚空,虚空是不依靠地、水、风等任何有事法的因缘而极为安住的。“住”是指地依于水而住,水依于风而住,风依于虚空而住,是此无彼亦无、此有则彼有的关系。譬如,没有水作为所依就不会成立地;没有风作为所依就不会成立水;没有虚空作为所依,风也就不会存在。虚空为什么不需要依靠任何有为法而安住呢?因为虚空是无为法,不需要观待任何因缘而有,所以是极为安住的。
寅二、意义。
如是一切蕴界处,住于业及烦恼中,
此等行业及烦恼,住于非理作意中,
此等非理作意者,住于心之清净中,
心之自性诸法者,不住彼等诸法中。
在此意义中也要辨别“依法而住”与“不依而住”的道理。
“依法而住”是指一切五蕴、十八界、十二生处等都是依法而住的,也就是依于业及烦恼而住,业惑烦恼与非理作意都是客尘法。
“不依而住”是指心的自性如来藏是大无为法,不会依靠任何有为的因缘而住,也不会依靠任何业惑、烦恼等法而住。也就是说蕴界处等住于业惑中,行业与烦恼住于非理作意中,非理作意安住于清净的心性中。心之自性清净不住于彼等非理作意中,也不住于烦恼和蕴界处等任何一法中。所谓的非理作意就是执著无常为常法,执著不净为清净,执著无我为有我,执著痛苦为安乐等等邪思分别妄念。“住”表示此无彼亦无的关系,所以蕴界处没有独立的自性,它是依业和烦恼而住的。若无非理作意,也就不会产生烦恼而造有漏诸业。正是因为有了非理作意而生起烦恼,依靠烦恼而造业,由业因成熟业果。譬如一个人看见了黄金,认为黄金是实有而起执著,这样的一种状态生起时,就是非理作意。认为存在一种实有的黄金,认为依此可以得到安乐,因此就产生烦恼中的贪欲心,如果看黄金形同牛粪,就不会心起贪著,烦恼等过患也就因此而息灭。所以贪心就是依非理作意而产生安住的,有了这个贪心首先就会引起想盗取的念头,以此邪思妄念的推动就开始作盗取的行为,因而就造下了不予取的恶业,以此烦恼和业,后世就会结成痛苦的果报。如果堕在饿鬼界,就有饿鬼界的蕴界处等生杂染的存在,现前饿鬼那样的根身识界。这些都是欺诳性的,是痛苦不悦意的境界,当然这样的蕴界处都是依于贪心、烦恼、不予取的恶业所产生而安住的。如果没有这样的业和烦恼,绝对不会无因无缘而现前这样的生杂染。
后一偈颂的内容是讲非理作意是依于心之自性清净光明的法界而安住的,但是非理作意与清净心不是能生与所生的关系,而是有法与法性的关系,这一点需要明白。
譬如,在河面上掀起了波浪,全部的波浪都依于水而安住的,离开水,不会有任何波浪的存在。换句话说,所有的波浪全部都是水体,因其体性唯一是水,不会再有其他法的存在。又比如梦境,唯一是无而显现的,是由分别心的迷乱习气成熟而起现梦境的。如果以理观察此分别心的自性,又唯一是离戏、空寂的,除清净光明的法性以外,没有其它任何的所依处,故谓“全妄即真、真空妙有”。因此非理作意是住于自性清净的光明法中。
“自性清净”的意思,就是非理作意永远不会远离心的清净自性、光明法界的本体。大法王无垢光尊者在《虚幻休息》中说:“是故轮回一切妄相,由妄执之熏习,增上而出故,于是虚妄分别以刹那相联而生,故蕴界处等显现之根本,为业及烦恼之自性,是非理之作意。此心亦依如虚空之心性而生,非任何所成故。”
以上解释了“依法而安住”。下文讲“不依而住”的含义。
为什么自性清净的心不住于任何法呢?因为心的自性清净光明胜义真如,就是大无为法的自性,它何时亦不依于非理作意、业和烦恼的生杂染等客尘诸法而安住。真正的胜义实相、圆成真如的大无为法,于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中都不依于任何生灭法,也不依任何客尘诸法而安住,无论是从因的非理作意、业和烦恼果报的生杂染等种种境界中,的确没有任何的依处,没有任何的住处,没有任何的灭失处,因为大无为法的自性清净光明分,本来就是远离一切生、住、灭等客尘法的缘故。《维摩诘经》中有一段问答可以了知:问:“身孰为本?”答曰:“欲贪为本”意即:(身是以什么为所依呢?回答说:身体就是以欲贪为所依的)。又云:“问‘欲贪孰为本?’答曰:‘虚妄分别为本’”。义即(贪欲是以什么为所依呢?回答:欲贪是以虚妄分别为所依的)。又问:“虚妄分别孰为本”?答曰:“颠倒想为本”。意即:(又问:虚妄分别是以什么为所依呢? 回答说:虚妄分别念是以颠倒想为所依,一切的烦恼完全是以虚妄分别或虚妄烦恼的分别心,以颠倒作意想为所依)。又问:“颠倒想孰为本”?答曰:“无住为本”意即:(颠倒想是以什么为所依呢? 回答说:“颠倒想是以不住为所依)。又问:“无住孰为本”?答曰:“无住者无本,文殊师,利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意即:(无住以什么为所依呢?回答说:无住者不依一切法,文殊师利,从无住的根本中建立一切万法)。
- 《宝性论》第33课
- 《宝性论》第35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