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堂课总结:
讲了八义中的第七义:恒时不变义。即如来藏的恒时不变,先从大体的角度讲了如来藏从每个分位都不会变化的道理,说凡夫和菩萨只是因为如来藏有“客尘”污染而已,其本质和功德和极净位的佛陀一样。而后要广讲不变义,从科判上看,要将三个分位的不变理义分开讲,首先讲了不净位的不变义,且分略说、广说和摄义三个方面,上堂课讲了略说,即说如来藏本体很细,即空性的意思,由此不染烦恼,如虚空不染尘埃。
这堂课内容:
开始讲广说不净位的不变义。
子二、广说分五:
一、有法显现生灭理;
二、法性无灭理;
三、广说实相;
四、以客尘成立轮回理;
五、自性无变理。
这五个科判的内容是广说:在充满染污的不清净位时自性清净的如来藏仍然不变。在下面的内容中需要辨别,什么是有生灭的法;后三个科判就表明有法必须是观待因缘,所以是有生灭,但法性不观待因缘,所以是无生灭。法性就是心的自性光明如来藏,它不必要观待因缘所作,所以它是无生无灭的,相反,有为法或说有法,它是需要观待因缘产生,所以有生灭的差别。在讲法上,是以有为法和法性对比的方式进行抉择的,又是以比喻和意义的方式来显示的。
丑一、有法显现生灭理:
犹如器界一切法,依于虚空而生灭,
如是有情之诸根,依无为界而生灭。
颂词前两句是说,依靠无碍虚空器世界的一切法,决定是生灭的体性;后两句是讲依于大无为法,法界如来藏的内有情,决定也是有生灭的体性。合起来就是说:诸行无常,一切有为法都是生灭无常,不离开生灭无常的体性,这也是周遍决定的道理。一切有为法无一例外都属于生灭的无常法。
首先观察器世间的一切法,全是依于虚空而生灭的法,包括日、月、星辰、山河、大地、花草、树木等等,这些大大小小的法,均是依于虚空而生存,最后也都消融于虚空之中。很多的花草、树木在不断的生长,最后也都归于死亡。有很多的星球、星辰最后都会爆炸,消融于太空之中,坚固无比的须弥山、辽阔无边的四大海,在劫末火现前的时候,也会倒塌、崩裂和枯竭的。在火灾、水灾、风灾之后,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一百俱胝的四大洲、须弥山以及天界都全部毁灭于虚空之中,然后又有新的世界形成乃至毁灭。这些粗大的无常,表明器世界中一切万法的生灭现相。所以颂词前二句说:“犹如器界一切法,依于虚空而生灭。”从细的无常来讲,就是刹那刹那生灭不已,器情世界中大到整个银河系、须弥山,小到一朵花等一切有实法都是依于虚空而刹那刹那生灭的,任何一个有为法都不会安住于第二刹那,到第二刹那时,相对于前刹那的法都是新生的,都是这样依于虚空不断地生灭、不断地迁变,这是器世间粗粗细细的无常性。
再来看颂词的后二句“如是有情之诸根,依无为界而生灭。”表明内有情界是依于大无为法的法界如来藏,最初有六根的生起,最终有六根的毁灭。前一代人生了又死去了,这一代人出生之后,也必将会走向死亡,后一代人也是不免于生死的循环。凡是欲界的众生没有一个不死亡的,色界和无色界的天人亦同样如此,整个六道或三界的有情,在过去、现在、未来都必定存在生死无常的现相。《无常偈》云:“住于何处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空中非有海中无,亦非可住诸山间。”意即:(住在哪里死亡不会到来?此地决定是找不到的。在虚空当中没有不死的,大海当中也没有不死的,也不是住在山间当中能逃避死亡,这是大自然的无常本性,决定无一幸免。又云:“尽其已生及当生,悉舍此身而他往。”意即:(凡是已经出生的众生以及未来将要出生的众生,无一例外,都必然要舍弃这个身体而转入后世)。从细的无常来看,我们的身心均是在刹那刹那的生灭之中,没有一时一刻留驻,在不断的迁流、动摇中度日,任何一个有实法都无法避免毁灭性,任何一个有情都难逃死亡,注定了最终都要消亡。
在这个生生灭灭的万事万物中,有没有一种不必要经过无常的迁变、恒时不灭的东西呢?我们说有,那就是虚空与法性,此乃真实不生不灭的法。所以第二科判就是讲“法性不灭理。”
(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
- 《宝性论》第32课
- 《宝性论》第34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