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内容:
【凡修行人,有先悟后修者,有先修后悟者,然悟有解证之不同。若依佛祖言教明心者,解悟也,多落知见,于一切境缘,多不得力。以心、境角立,不得混融,触途成滞,多作障碍,此名相似般若,非真参也。若证悟者,从自己心中朴实做将去,逼拶到水穷山尽处,忽然一念顿歇,彻了自心,如十字街头见亲爷一般,更无可疑。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亦不能吐露向人。此乃真参实悟。然后即以悟处融会心、境,净除现业流识,妄想情虑,皆镕成一味真心,此证悟也。】
凡修行人,有先悟后修者(顿悟渐修),有先修后悟者(渐修顿悟),因此悟有解悟与证悟。若依佛祖言教而明心者,是解悟。解悟者,多落于知见,在一切境缘上,多不得力。这是因为心与境还是对峙状态,未能融会,因此对境遇缘即被牵缠,多所障碍,这是相似般若,而不是真参。若是证悟者,则是从自己心中,踏踏实实地(将观心工夫或者参禅工夫)做下去,逼拶到水穷山尽处,忽然一念(微细念)顿歇,彻底了悟自心,就如像十字街头遇见自己父亲一般,一眼就认出来,不会怀疑是不是。这种境界,如人饮水,冷热的状况只有自己知道,也没法告诉他人。这才是真参实悟。然后就以悟处来融会心与境,净除现业流识,将妄想情虑,全都镕成一味真心,这就是证悟。
这一段是说:禅宗修行有两条路子,顿悟渐修和渐修顿悟,其开悟(见性)之含义亦有所不同,顿悟渐修之悟是解悟,渐修顿悟之悟是证悟。《禅源诸诠集都序》云:“若因悟而修者,即是解悟;若因修而悟者,即是证悟。”
【此之证悟,亦有深浅不同。若从根本上做工夫,打破八识窠臼(kē jiù),顿翻无明窟穴,一超直入,更无剩法。此乃上上利根,所证者深。其余渐修,所证者浅。最怕得少为足,切忌堕在光影门头。何者?以八识根本未破,纵有作为,皆是识神边事。若以此为真,大似认贼为子。古人云:“学道之人不识真,只为从前认识神,无量劫来生死本,痴人认作本来人。”于此一关,最要透过。】
此之证悟,也有深浅不同。若从根本上做工夫(单单的的只在一念上做),打破八识窠臼,顿时掀翻无明窟穴,一超直入,更无剩法。这是上上利根之人,所证者深。其余之渐修,所证者浅。最怕的是得少为足,切忌堕在光影门头以为究竟而不更进。为什么呢?因为八识的根本无明未破,纵然有所作为,也都是识神(识心)这边的事。如果就以此为真,简直就像认贼为子。古人云:“学道之人不识真,只为从前认识神,无量劫来生死本(生死之根本),痴人认作本来人。”堕在光影门头这一关,千万要透过。
〔打破八识窠臼〕打破八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缘境生心这个老套子——这是大澈大悟的境界。“窠臼”,现成格式、老套子。〔根本无明〕又名无始无明,即自性从无始之际,一念不觉,长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诸惑烦恼。〔认贼为子〕《圆觉经》云:“譬如有人,认贼为子,其家财宝终不成就。”〔识神〕识心。识心又名缘虑心——攀缘六尘而起之心。
【所言顿悟渐修者,乃先悟已彻,但有习气,未能顿净。就于一切境缘上,以所悟之理,起观照之力,历境验心。融得一分境界,证得一分法身。消得一分妄想,显得一分本智。是又全在绵密工夫,于境界上做出,更为得力。】
所言顿悟渐修者,乃是先已经彻悟,但是犹有习气,未能顿净。于是就在一切境缘上,以所悟之理,起观照之力,历境验心。融得一分境界,证得一分法身。消得一分妄想,显得一分本智。这又全是以绵密工夫,于境界上做出来的,就更为得力。
〔本智〕即根本智,又名无分别智,是佛菩萨亲证真如契于诸法实相的真智。
(以下为补充内容1)
关于禅宗三关
禅宗修行非常强调见地,谓“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但具体修行也有三关的说法,初关(亦名初参)、重关、牢关谓之三关。越过三关,或见地成熟,或即身成佛。大圆满和禅宗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一样强调“见地”,强调“无修”,也一样承许可以“即身成佛”。但修行次第却有比较详尽的教言,如彻却的“四直定”,托噶的“四相”。本文只是讨论禅宗的三关的多种说法和其中的一些具体意涵,仅供有兴趣的同修参考。
禅宗属“教外别传”,重实修而轻名相,虽有三关的说法却无详尽的说明,且因门派和祖师的不同而说法各异。而大圆满属藏传佛教,虽次第谨严却没有禅宗三关的相应教言。针对我等学人,要比较清晰地说清楚整个题目,只能依据汉传天台教理以及《现观庄严论》中对于菩萨地道的教言,再结合禅宗和大圆满的一些说法,做一个简略的比较。希望大家对此有所了解。
所谓“见地”,说的是禅宗修行人将听闻、深思、领悟得出的见解,通过实际修行契入心地而产生的直接认知体验,这种体验之所以称之为“见地”,是为和佛菩萨圆满证悟后的“果地”相与区别。“见地”只是见解得以实现的初步,还无法具备圆满果地的功德,但如果持守的“见地”属于最高的层面,且准确而通透,学人持之修行,则能够快速达成功德圆满,故而称之为“顿悟渐修”之法门。“见地”一词,在藏传佛教叫“定解”,但藏传佛教的“定解”亦有多种类型,其中亦有和汉传之“见地”意涵相同的定解。
(以下为补充内容2)
附:藏传佛教关于定解的分类和定义:
定解的梵语为“之札”,意为对所知有一定的信解。其体性是对甚深所知法的本性依靠教、理以及上师的窍诀在相续中遣除了对它的疑惑与增损,生起了坚定的信解。
定解的类别,主要依因、本体、所知缘三方面而分。
以因而分:定解可分成根据圣言量、现量、比量而产生的三类。如显宗大乘资粮道主要依教、理来观察从而对诸法本性产生定解,又比如显宗大乘加行道的定解并不是因现量见法界,也非依教理,而是依照入定时相似见的法界而得,这是属于比量。如大乘的见道,入定时见到法界的本面,出定时便根据这入定时的现量所见而相应产生出定解。
以本体而分:分为有漏法定解与无漏法定解。前者是没有得到出世智慧的凡夫,对二谛法产生的一种定解,后者是已得出世智慧的圣者们对世俗法、胜义法的定解。依据大、小乘的《俱舍论》:无论有漏法定解与无漏法定解都属于内境的心所有为法。但是大圆满窍诀部的定解则是无漏出世的智慧,属无为法。
以外境所知缘而分:有对基的定解、对道的定解与对果的定解。如本论颂词中说:“基道果之一切法,决定引得胜解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