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
上堂课总结:
讲解四金刚处唯一是佛的境界,而且不可思议,为什么不可思议呢?举了四个根据:
1、清净和具杂染,看似相违,成立如来藏不可思议;
2、无杂染和令清净,看似相违,成立菩提不可思议;
3、法不离和法不现,看似相违,成立佛功德不可思议;
4、任运和无分别,看似相违,表明佛事业不可思议。
不能小看这四个“不可思议”,它充分诠释了“一切众生本具佛性”这一根本哲理,不然会形成二谛之矛盾。
接着再讲了如何安立四金刚处的因缘,而后开始“别说各自体相”,即分别宣说四金刚处的各自体相,由此缘起品结束,开始四金刚处的解说,第一则是“如来藏”的解说。
这堂课内容:
讲解第一品:如来藏品。
第一 如来藏品
初者“所觉法界义”分八:法界遍满一切、总标略说能遍者、其义广说、摄义并启下文、依启下义以喻宣说、以信心了知所说之义、认定所觉之空性、诠示宣说之必要。今初(法界遍满一切)者:这一科判是透过两颂来介绍如来藏周遍法界一切有情相续的道理。
佛陀法身能现故,真如无有差别故,
具种性故诸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
这是以三因成立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诸有情是宗法,恒时具有如来藏是所立,颂词的前二句和“具有种性故”,此三是能立的三因,就是能成立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的三种根据。下文依据全知麦知仁波切的观点,对于三因作简单的解释,详细的教理抉择,请参阅《如来藏大纲要狮吼论》。
首先讲第一个理论:“佛陀法身”就是究竟正等觉等同虚空的法身功德,“能现”指佛之法身,是从具束缚的平凡补特伽罗的相续中能以现前,“故”是说由“佛陀法身能于平凡者的相续中现前”的根据,就可以安立现在有情的相续中就本自具有如来藏。
对于这个理论,再分共同与不共同两层来分析:共同:如果有情能现前智慧法身,那说明他的心相续中决定具有成佛的种性。相反,如果根本没有种性,又能现前法身,则决对不合理。《赞法界颂》云:“有藏勤作故,能见黄金等,无藏虽勤作,唯一生烦恼”。比如,地下有宝藏,以勤作的缘故,就能从地下开掘宝藏,如果地下根本没有宝藏,虽然勤作,也唯一只会产生烦恼,不可能有任何的收获,纯属徒劳无义。不共同:按照上面的理论,虽然可以成立此心是成佛之因,就象以种子能够发芽一样,但于本来具足佛功德的殊胜种性怎么成立呢?此不共殊胜的种性,就是本来具足无量佛功德的种性。成立的理由是,一切诸佛是以无为法安立为自性智慧身,并不是以无常造作的法作为自性,既然佛陀自性的智慧身是无为法,那就一定是没有初际、中际、后际地必然恒时存在于有情相续当中。如果在平凡有情的相续中先前没有、后来成佛时才有,那就成了前无后有之新生法,显然就不是无为法,应成有为法。所以由具足无量功德之佛法身是无为法的缘故,成立有情相续必定具有殊胜种性。
为什么说诸佛自性智慧身是无为法呢?可以通过教理来成立。
1.以教证成立:《涅槃经》云:诸比丘,戒律圆满者,于如来无为法者,若谓如来是有为法,不若成为外道,毋宁死矣”。佛说戒律圆满的人,对如来无为法,如果说如来是有为法,不如成为外道,不如死了好,如是表明佛决定是无为法。又《涅槃经》云:“善男子,今于如来,当观常身,无毁身,金刚身,非为肉身当观法身”。又云:若说如来无常之句,不如以舌根触烧燃之薪,毋宁死矣。亦不应听闻彼句”。如果说“如来无常”的语句,不如以自己的舌根接触烧燃的干柴,也就是说宁可死亡,也不应该听闻这种语句。
2.以理成立:如果承许遍知智慧是由因缘新生、所作的无常法,就会有下面的过失:一是非自生智慧,应成由因缘所作的新生智慧,那就不是自然本智。二是具生灭性,因为是所作法,必然是刹那刹那生灭的本性。三是以自体灭故具欺惑性,因为自体有毁灭的缘故,自然是欺惑性,非谛实法。四是以自性生后不久即坏灭,所以不能成为究竟皈依处。不能成为究竟皈依处、常住皈依处、坚固皈依处。因为有上述的种种过失之故,所以应当舍弃这种恶道,并且认识到“无二智身是无为法,殊胜恒常”。虽然了知所境的狭隘分别心决定是无常性,但是能知和所知达成一味的智慧遍虚空金刚与分别心决定不同,无为法自相光明不变的本性中含摄了轮涅一切万法,所以它的本体本来没有生灭,以观察究竟的理论可以成立。以上通过教理成立究竟法身智慧周遍一切有寂、大平等性、大无为法、无变胜义的本体。
接下来再回到前面的理论“诸佛法身能现故,有情恒具如来藏”。因为诸佛法身未来在有情的相续心中能现前,所以在未来可现前的这个有情相续中,诸佛法身现在是以法性远离盈亏的方式存在,也就是智慧法身自性虽然由于离和未离客尘,而在现相当中,有现和不现的差别,但是在实相当中,前后没有丝毫的差别,因为是无变无为的自性故。以上第一个理论,就是以果时现前法身的能立,建立因时种性本具功德。实相当中虽然没有前因后果,但是观待现相需要安立因果的缘故,这就是所谓的以果立因观待理。
接下来讲第二个理论:“真如无有差别故,有情恒具如来藏”。“真如”是指轮涅诸法的实相空性本来大光明。“真如无有差别”:是说这样轮涅万法的实相都是一味平等的。“故”是由真如无差别的缘故,胜义中佛和有情没有差别, 故以迷乱客尘看似显现的很多幻化有情,实际在实相胜义法性当中少许也没有动摇,以“法性”之理可以成立,所以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比如用黄金可以打造成金佛像、金瓶、金水器等等。看起来有此种彼种的现相,从本性上看,实际平等没有任何差别,都是黄金的性质。黄金所成的种种物品比喻有法,黄金比喻法性,因为真如法性没有差别的缘故,一切有法有情恒时不可能远离法性如来藏。《大乘庄严经论》云:“一切无别故,得如清净故,故说诸众生,名为如来藏。”又云:“不离心真如,别有心性净”。第二个理即是以法性理安立的。
接下来再讲第三个理论:“具佛性故,诸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一切法界的有情,无论是圣位或凡夫位,甚至转生恶趣的众生,一切一切众生都恒时具有如来藏,因为毕竟以大自然的方式具佛性故。首先讲一切有情具有可以成佛的殊胜种性,此有两个原因:一是所谓的客尘可以远离,二是一切有情都有本具功德的法身,故说众生决定可以成佛。如果具有可成佛的种性,那么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决定恒时具有如来藏,因为彼诸众生都有成佛的机会,而且如来法身本是大无为法故,故从本体而言,没有前后的贤劣差别,此第三理论叫一因生果作用理。这并不是以普通因生果而作推理的,因为这里所讲的佛性是法性真如的种性,没有任何变迁,无论是在果位时或凡夫因位时均无贤劣差别,无论客尘存在多久,都可以彻底远离。确实大乘如来藏的本性何时也不会空耗,只是在名言中安立现前法身之因,其实它不是能生所生中所讲到的能生因,因为它不是刹那生灭的有为法,也不是无常法,从它的本性来讲是大无为法,只是其上有暂时的客尘存在而已,但可以彻底消除故。若客尘分分断除,法性就会分分显露,一旦客尘完全断尽,那么大无为体就会全体显露,当即现前如来法身之果,所以大乘种性何时也不可能空耗。
一般在因位时称之为种性或如来藏,在果位时称为法性身,二者在本体上没有毫许差别,凡是在果位上存在的法,在凡夫位时也必定是以无增无减的方式存在。虽然在名言中假立了因与果或前后的差别,但实际上法界是没有任何迁变的,是一味无别的本体,如是就能明白“具有佛性故”的道理。由于众生都可以成佛,故表示恒时具有如来藏,将来必定会现前法身功德而彻底远离一切客尘障垢,这就是获得殊胜果之如来法身境界。
以上述三种理论决定可以成立一切众生恒时具有如来藏,而且在大乘了义的经论中也都讲到了如是相类似的无上根据,此等根据的关要或是根本的核心,无不是成立一切众生都具有如来藏(这是以因生果作用理)。
总的来说,诸有情作为宗法,恒具如来藏作为所立,再通过上述三种能立的根据作如理的抉择,最后一种就是以因生果的作用理,以此抉择因的本体与果的法性等无差别。上述已讲过的以果立因观待理,抉择如果存在果位法身,必定在有情因位时以无增无减的方式来存在着。第二种理论就是法性道理,此理抉择了虽有假立的因与果,实际法性正等觉,如来法身是无变一味的。这样以事势理或以法性理成立一切有情都具足如来藏的殊胜功德。
- 《宝性论》第21课
- 《宝性论》第23课